旧安全帽标准
UDC 614。891
GB 2811-81
本标准规定了一般安全帽的规格要求、技术要求、标记要求及检验规则。
1 定义
1.1 帽壳:安全帽的外壳,包括帽舌、帽沿在内。
1.1.1 帽舌:位于眼睛上部的帽壳伸出部分。
1.1.2 帽沿:帽壳周围伸出的部分。
1.2 帽衬:帽壳内部部件的总称,由帽箍、顶衬、后箍等组成。
1.2.1 帽箍:围绕头围部分的固定衬带。
1.2.2 顶衬:与头顶部接触的衬带。
1.2.3 后箍:箍紧于后枕骨部分的衬带。
1.3 下颏带:为戴稳帽子而系在下颏上的带子。
1.4 吸汗带:包裹在帽箍外面的吸汗材料。
1.5 通气孔:使帽内空气流通而在帽壳两侧开的气孔。
1.6 垂直间距:在戴帽情况下帽衬顶端与帽壳内顶内面的垂直距离。
1.7 水平间距:在戴帽情况下,帽箍与帽壳内每一侧面的水平距离。
1.8 佩戴高度:在戴帽情况下,帽箍底边至头模顶端的垂直距离。
1.9 头模:试验安全帽时,使用的木质人头模型。
2 规格要求
2.1 垂直间距:按规定条件测量,其值应在25-50MM之间。
2.2 水平间距:按规定条件测量,其值应在5-20MM之间。
2.3 佩戴高度:按规定条件测量,其值应在80-90MM之间。
2.4 帽箍尺寸:分下列三个号码
小号 51-56CM
中号 57-60CM
大号 61-64CM
2.5 重量:一顶完整的安全帽,重量应尽可能减轻,不应超过400G。
2.6 帽沿尺寸:最小10MM,最大35MM。帽沿倾斜度以20°-60°为宜。
2.7 通气孔:安全帽两侧可设通气孔。
2.8 帽舌:最小10MM,最大55MM。
2.9 颜色:安全帽的颜色一般以浅色或醒目的颜色为宜,如白色、浅黄色等。
3 技术性能要求
3.1 基本要求:
3.1.1 冲击吸收性能:用三顶安全帽分别在50±2℃(矿井下用安全帽40℃)、-10±2℃及浸水三种情况下处理,然后用5KG钢锤自1M高度落下进行冲击试验,头模所受冲击力的最大值均不应超过500KG。
3.1.2 耐穿透性能:根据安全帽的材质选用50±2℃、-10±2℃及浸水三种方法中的一种进行处理,然后用3KG钢锥自1M高度落下进行试验,钢锥不应与头模接触。
3.2 其他要求(根据需要增加的要求):
3.2.1 耐低温性能:凡低于-10℃安全帽的冲击吸收性能与耐穿透性能要符合3.1.1和3.1.2款的要求。
3.2.2 耐燃烧性能:用GB2812-81《安全帽试验方法》规定的火焰和方法燃烧安全帽10秒钟,移开火焰后,帽壳火焰在5秒钟内应能自灭。
3.2.3 电绝缘性能:交流1200V耐压试验1分钟,泄漏电流不应超过1.2mA。
3.2.4 侧向刚性:用GB2812-81规定的方法给安全帽横向加43kg压力,帽壳最大变形不应超过40mm,卸载后变形不应超过15mm。
4 标记要求
4.1 每顶安全帽上都应有以下三项永久性标记:
a. 制造厂名称及商标、型号;
b. 制造年、月;
c. 许可证编号。
4.2 具有其他性能的安全帽应按下述规定在帽子上做出标记:
a. 符合3.2.1耐低温性能的安全帽,做出低温温度标记,如“-20℃”、“-30℃”字样;
b. 符合3.2.2耐燃烧性能要求的安全帽,在帽上做出“R”标记;
c. 符合3.2.3电绝缘性能要求的安全帽,在帽上做出“D”的标记;
d. 符合3.2.4侧向刚性要求的安全帽,在帽上做出“CG”标记。
5 安全帽检验规则
5.1 安全帽,必须经国家指定的监督检验部门按标准进行鉴定,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生产。
5.2 每个安全帽出厂时,必须有检验部门批量验证和工厂检验合格证。以1000~20000顶为一批。
5.3 安全帽在按GB2812~81规定批量抽验时,如不合格,应再取双倍产品复验。复验后仍有一项不合格者,则该批安全帽为不合格。
5.4 国家指定的技术检验部门,有权直接对产品进行不定期技术性能检验。对于不按标准进行生产,产品技术性能达不到要求的企业,有权提出警告或吊销生产许可证。
5.5 生产许可证每两年更换一次。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国家劳动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
附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安全帽试验方法
Test method for safety helmet
(国家标准总局1981-12-09发布 1982-07-01实施)
UDC 614.891
:620.1
GB 2812-81
1 试验样品
1.1 数量
试验样品应是供出售用的安全帽,共需7顶。
1.2 试验前的处理
1.2.1 高温处理
将安全帽置于加热箱中,箱中温度在50±2℃,恒温4小时,取出后立即在1分钟内做完试验。
1.2.2 低温处理
将安全帽置于低温箱中,箱中温度在-10±2℃,恒温4小时,取出后立即在1分钟内做完试验。
1.2.3 浸水处理
将安全帽置于水槽中(室温),浸泡4小时,取出后擦干进行试验。
冲击吸收性能试验
2.1 试验装置
a.重量不小于500kg的混凝土基础;头模(见GB2811-81《安全帽》附录A)。
b.冲击台架:该架是一台能提升和释放重锤,使之自由或导向下落的试验台架。
c.钢锤:该锤是一个外形对称均匀的材质为45号钢的锤。它的重量应为5(略)kg。它的头部为半圆形,直径96m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