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厂创建无违章企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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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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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挥性违章
责任制
2.1
各级领导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工作规定》责任制的要求,按职责分工指挥生产,不推委扯皮,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指挥职责。
国家电网总[2003]407号《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第三章。
抽查相关工作记录,查看“五同时”执行情况。抽查职工,询问了解。
车间级和企业级未执行不得分;班组级未按要求执行视情况扣2到5分。
50分
2.2
针对安全检查、安全性评价、事故障碍等安全生产工作中暴露的问题,及时布置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国家电网总[2003]407号《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第三章。
查阅相关资料;查阅安全性评价整改计划及落实情况。
做不到不得分;对发生的故障和安全性评价的整改不落实,每项扣10分。
30分
2.3
正确组织工程设计、设备选型、施工方案的审核、审查工作,禁止违反规章制度擅自做出决定。
国家电网总[2003]407号《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第三章。
查阅相关资料。
未正确组织工程设计、设备选型、施工方案的审核、审查工作,每项扣5分。
30分
2.4
各级领导(包括工作负责人)都有查禁违章的义务,及时制止违章行为。
《国家电网公司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1.5条。
向有关人员了解,查阅查禁违章记录。
每查出一次发现违章不及时制止扣5分。
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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