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5.2 工作人员变动应经工作负责人同意。工作人员从一个工作小组转移到另一个工作小组时,接收小组的工作负责人必须向新增人员交待安全措施,指明停电设备、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和注意事项。
4.5.6 工作票延期
4.5.6.1 工作不能按期完成时,工作负责人应按有关调度规程规定提前时间向值班负责人提出延期申请,值班负责人应在得到调度批准延长检修期的通知后才能办理,双方签名后,工作票延期有效。工作票延期应记入值班记录簿。每日收工,工作负责人应将工作票交回工作许可人。次日复工时,工作负责人应先得到工作许可人许可,取回工作票,重新认真检查安全措施,确实符合工作票要求后,方可开始工作。
4.5.7 工作终结
4.5.7.1在工作终结之前,值班人员应会同检修人员一起进行设备验收。了解所检修项目、如果发现问题、试验结果和存在问题,并将有关部分填入记录,检查设备是否恢复至原始(许可开工)状态。检查现场整理清洁、无遗漏物,全部工作人员已撤离。
4.5.7.2 由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填写工作结束时间,并与工作许可人分别签名,即为工作终结。此时一份工作票可以交回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应将工作终结时间记入值班记录。
4.5.8 工作票终结
4.5.8.1 值班人员应根据倒闸操作的有关规定,拆除工作票要求装设的接地线(接地刀闸),拆除按该工作票要求装设的其他安全措施(标示牌、围栏、遮栏等)。
4.5.8.2 值班负责人根据实际拆除的地线(接地刀闸)在保留的工作票“接地线共××组已拆除)栏内填写拆除的接地线(接地刀闸)的组数,并在该条目后用括号注明所拆除接地线(接地刀闸)的编号,并应与所装设的组数和编号相符。
4.5.8.3 若该工作票中某组接地线或接地刀闸同时兼作另一份工作票的安全措施,暂时不能拆除时,工作票上“地线拆除”栏目内应按实际拆除组数及编号填写并在备注栏内注明××地线(接地刀闸)系××工作票安全措施,暂不拆除。值班负责人审查无误签名,将终结时间记入值班记录簿。
4.6 热力机械工作票
4.6.1 填写工作票
4.6.1.1 工作票一般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工作票签发人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工作负责人,签发时向工作负责人交待清楚工作内容,由工作负责人送交运行班长。工作票也可由工作负责人填写,填写后交签发人审核。签发人审核、确认无误后签发,并仍应将工作票全部内容向工作负责人做详细交待。
4.6.1.2 签发工作票时,应注意是否需要同时办理动火工作票。
4.6.2 接受、审查工作票.值班负责人收到工作票后,对工作票进行下列审查
4.6.2.1 工作票术语符合规范,无错漏字。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合格,工作班人数填写正确。
4.6.2.2 几个工作组共用一张总的工作票时,工作负责人应是部门专工及以上人员。各个工作负责人的姓名填在由其负责的那一项工作内容之后, 并加上括号。
4.6.2.3 安全措施中由检修人员自己执行的,签发工作票时应在该项措施后注明“检修自理”字样,说明该项措施由检修人员自己办理执行。工作内容填写详细、清楚,设备使用双重编号,工作地点明确。计划工作时间不超过批准的检修时间。若审查发现问题应向工作负责人询问清楚,若安全措施有错误或重要遗漏,工作票签发人应重新签发工作票。
4.6.2.4 填写运行人员补充安全措施栏,属检修人员自己执行的在措施后注明“检修自理”,如无补充措施时,应在本栏内填写“无补充”字样,不得空白。
4.6.2.5 审查无误后,值班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填写收到工作票时间并签名,以表示对该工作票由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填写部分审查合格负责。
4.6.2.6 为了便于查询,运行人员为检修办理工作票时,一个单位必须编一个独立的号码序列。编号原则:号码由六位组成,前两位是单位名称缩写(汉语拼音的第一个字母),后四位是票的序号。
4.6.3 布置、执行安全措施
4.6.3.1 根据工作票要求和值长(机组长)的安排,值班负责人安排实施安全措施。
4.6.3.2 热力设备检修需要断开电源时,应在已拉开的开关、刀闸和检修设备控制开关的操作把手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并取下操作保险。
4.6.3.3热力系统、设备检修需要加堵板,应按下述要求进行
4.6.3.3.1氢气、瓦斯及油系统等易燃、易爆或可能引起人员中毒的系统检修,必须关严截门后,立即在法兰上加装堵板,并保证严密不漏。
4.6.3.3.2汽、水、烟、风、氢系统,公用排污、疏水系统检修,必须将应关闭的截门、闸板、挡板关严加锁并挂警告牌。如截门不严,必须采取关严前一道截门并加锁、挂警告牌,或采取经过车间批准的其它安全措施。
4.6.3.3.3 电动阀门停电,热控设备执行元件操作电源停电,设备停(送)电,必须执行停(送)电联系单。停(送)电联系单由运行人员填写申请,交热工人员执行,执行完毕后签名并送达申请人。
4.6.3.3.4停(送)电联系单由申请人负责填写,签名后送交值长(机组长)审核签名后执行。
4.6.3.3.5电气值班负责人接受设备停(送)电通知单,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安排值班员执行措施。停(送)电措施执行完毕后,执行人签字并填写执行时间,向值班负责人汇报。电气值班负责人通知热机值班负责人,并填写通知时间。
4.6.3.3.6设备停(送)电联系单执行后,该联系单由运行值班收留保存。
4.6.3.4 工作许可人会同工作负责人对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检查,核对无误后,在该栏目对应的序号后打“√”, 说明该项措施已执行。若某项措施已注明“检修自理”时, 工作许可人应在措施执行栏对应序号后注明“检修自理”字样,说明该项措施在许可工作时, 许可人已再次提示。
4.6.3.5 补充措施执行情况栏由工作许可人填写, 并会同工作负责人一道检查、核对执行。属运行人员执行的措施, 执行后填写该栏目对应的序号,并在序号后打“√”;由检修人员执行的措施,应向工作负责人说明后,填写对应的序号,并在序号后注明“检修自理”字样, 表明该项补充措施由检修人员自己执行, 工作负责人认可并要监督措施的实施。若无补充措施, 则应在补充措施执行情况栏内填写“无补充”字样,不得空白。


